2013年4月7日 星期日

實驗動物福利:哪些動物會有實驗動物福利的問題?


前面一篇文章簡單的從動物福利的內涵,講到實驗動物的福利問題。並且以實驗動物安樂死為例,指出重點在於『實驗動物的感受』,而不是人的感受上。所以有時候看似殘忍的舉動,其實對動物來說反而幾乎沒有受苦,但不明就裡的旁觀者或操作者,卻可能承受不了也無法推卸親手處死動物的責任和罪惡感;而有些看似優雅且不用動手動腳的犧牲法,反而是對動物造成極大的痛苦,卻老是不斷的被拿來使用,只因為旁觀者或操作者可以感覺良好一點。

總之,(假設)既然沒有其他學習方法的選擇,也沒有替代方案,於是得使用活生生的動物來做解剖教學的話,那麼就要注意實驗動物的福利了。

所以,如果你可以找到已經死掉的動物,這樣就不需要在解剖前把他安樂死,除了省了安樂死的步驟跟注意事項之外,還可以完全放心不會有實驗動物福利的問題,因為死掉的動物是沒有感受的,當然也就沒有福利問題。你只需要擔心實驗倫理和實驗室規範而已(是的還是有要注意的東西低),但至少這是另外一件事。

前面講過,實驗動物福利的重點是『減少動物不必要的痛苦』。那是不是所有的實驗動物,從老鼠到蟑螂在內,都得要注意他們有沒有受苦呢?

嗯,(幸或不幸)目前為止只要管到脊椎動物有沒有受苦就可以了。

原因是這樣的:動物保護法和延伸出來的實驗動物規範目前都只管到脊椎動物,因為目前的諸多研究顯示,只有脊椎動物才會有痛苦,所以就管到脊椎動物就好。沒有能力感覺痛苦的無脊椎動物,就先暫時放一邊。

我知道你可能會『痛苦』這個詞感到疑惑,所以我要先來解釋一下(或是你也可以看WIKI)

任何動物只要有神經,都可以感覺到『受傷害的不舒服』,也就是『痛』,這個無庸置疑。所以從水母海葵水螅開始到哺乳類如你我,就都可以感覺到『靠腰我的身體受到傷害/刺激了!』

而如果可能,我們當然希望不要造成任何動物的不舒服。但是要想管到所有的『人在動物身上造成的『痛』,是完全不可能,而且成本極大,幾乎等同於『人類不能對任何動物進行操作利用』的禁令。你想,就連擠牛奶都會讓牛不舒服(誰喜歡每天早上沒事站在定點被人大力拉扯乳頭呢?),更不用說在研究上和還有教學實驗上對動物的操作和侵犯了。

所以退而求其次,我們把焦點放在動物的『痛苦』感受上。這個『痛苦』的感受不只是生理上的不舒服,還包括心理上、認知上的受傷害。而既然扯到心理跟認知,當然表示這動物得要有稍微複雜的神經系統(你可以說是腦袋發達一點),才能夠有這些層面的能力。於是,目前的科學研究共識是,只有脊椎動物才具有這個足夠複雜的神經系統,擁有心理上、認知上受傷害的可能(也就是會感覺『痛苦』),也因此只有脊椎動物才會需要關注他們的福利問題。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海邊看到海葵,用尖尖指甲戳它他會縮起來,這是它覺得『生理上的受刺激/不舒服/可能受傷害』,也就是會痛。但是就算你戳它一百次,他每一次的反應也都是一樣,也不會開始不吃東西、整天縮起來、發抖、或是看到尖尖指甲就開始嘔吐。因為它的簡單神經系統只有能力接受刺激然後產生反應,沒有更高層的心理和認知。但是如果你這樣對待一隻狗,沒戳幾次狗就記得你了,下次看到你就會該該叫逃走,甚至如果不能反抗或反抗無效,就會開始發抖焦慮失去活力等這些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的『他很痛苦』的表現。

所以,對脊椎動物而言,身體上的傷害和疼痛不適不只是生理上刺激而已,還很容易就導致心理上認知上的影響,於是造成『痛苦』。甚至很多時候根本不需要生理上的傷害,光是心理上認知上的刺激和衝擊就足以讓脊椎動物痛苦,程度不止堪比身體傷害帶來的痛苦,有時候還更加超過(想想你聽鬼故事為什麼可以嚇得半死好久都不敢一個人半夜起床尿尿就知道了)。

對於鳥類或哺乳類,這樣的能力或許不難想像(大家不都覺得家裡的貓狗或鸚鵡很有靈性?),但是面無表情又冷冰冰的爬蟲類、兩棲類和魚類居然都會有心理上認知上的受苦能力,可能有點不容易想像。但總之,科學研究顯示,他們的確有感受痛苦的能力。(好啦最近的一篇REVIEW認為魚類可能沒有痛苦的感覺http://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111/faf.12010/abstract但是法令還是以脊椎動物來界定就是)

所以終究說來,現在就是『脊椎動物的實驗動物福利』是一定要注意的(至少法規上是這樣,魚那個REVIEW先不管),因為他們會覺得『痛苦』,所以要盡可能的縮短讓他們覺得不舒服的時間,或是盡快的讓他們進入麻醉(感覺不到外界刺激)或是盡快犧牲。其實只要這個觀念可以像老佛爺一樣一直放在心裡,稍微查一下資料選一下做得到的麻醉或安樂死方法,應該都不至於造成動物的不必要痛苦或是違反實驗動物福利。而如果真的連現行規範內的動物福利(例如安樂死或麻醉)都故不到的話,那就拜託不要使用活體脊椎動物解剖教學吧。花點心力找死掉的動物來用,或是改用無脊椎動物都好。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不然只是把學生教壞掉而已。  

而既然無脊椎動物『感受痛苦的能力』證據不足,所以目前的動物福利都還不管(就連腦袋超大超聰明的章魚也都沒在管了,實在有點替章魚叫屈)。無脊椎要殺要剮,基本上沒人會管,不然你看解剖蟑螂也是直接把蟑螂用熱蠟黏住就開刀斷肢卸甲了,哪有福利可言@@



所以這樣就表示說,我們可以在實驗場合或任何狀況下任意對待凌虐無脊椎動物嗎?

當然不是啊。就算法規不管,我們總還有惻隱之心吧?
(會想問這個問題的人是還在青春期想耍叛逆還是太幼稚嗎? )

好比說昆蟲泡酒精會掙扎噴尿好了,那當然是他們有不舒服受到傷害。我們看了不忍心,因為我們會投射自己的經驗,知道『那樣一定很不舒服』。雖然我們對無脊椎動物鐵石心腸也不會落人口實,但是真的心腸軟,要調整也不是做不到,就是把握『以實驗動物為中心,盡可能減少他的不舒服』這個原則就是

不過,回頭想想,其實無脊椎直接浸酒精是很痛,但是應該都在很短時間內(十秒內吧?)就再見了。從這一點看來,動物真的受到痛的時間說不定還更短,所以 『我個人』是覺得還好。當然越大的無脊椎動物泡酒精到死的時間就越長,所以這一點就真的得要自己衡量是不是麻醉或是怎麼樣對動物比較好了。

總之,如果大家都是愛動物的人,即便實驗動物規範沒管到的部分,還是會想要照顧一下動物的感覺的。總不會因為規範沒管到無脊椎動物,就把無脊椎拿來無謂玩弄斷肢折磨說『反正他又沒有動物福利』吧?

同理心或說惻隱之心,其實不就是動物福利規範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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